6、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及对其违法违纪行为举报、控告的途径、方法和处罚的依据、办法和程序;
7、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安置帮教工作的性质、业务范围、工作任务和安置原则;
8、社区矫正的性质、适用范围、工作任务和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的规定;
9、其他应当公开的基层司法行政事项。
(六)法制宣传工作
1、法制宣传工作的职能和任务;
2、组织实施全民普法的程序及督导方式;
3、普法规划;
4、普法考核的办法、内容、标准和依据;
5、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的条件和方法。
6、其他应当公开的法制宣传事项。
(七)司法鉴定和仲裁管理工作
1、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变更、延续、注销的条件、程序;
2、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的取得和执业证注册、变更、延续的条件、程序以及司法鉴定人职称评定的条件、程序;
3、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及执业鉴定人名录;
4、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的程序和结果;
5、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评估结果;
6、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法定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7、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8、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的方法、途径和处罚的依据、办法、程序;
9、仲裁的性质、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10、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变更、注销的条件和程序;
11、江苏省各仲裁委员会名录;
12、其他应当公开的司法鉴定和仲裁管理事项。
(八)法律援助工作
1、法律援助工作的性质、职能、任务和依据;
2、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对象、经济困难标准、救济途径及期限;
3、法律援助工作程序;
4、受援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5、法律援助和“148”接待制度、监督投诉电话;
6、其他应当公开的法律援助事项。
(九)司法行政法制工作
1、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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