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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关于开展“亲民富民、再树新风”作风建设活动的决定

  四、具体措施
  (一)健全制度,转变作风。一是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事前征求意见制度、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党务政务公开等制度,强化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杜绝害民、伤民、扰民现象的发生。对多数群众不同意办的事坚决不办;违背群众意愿、伤害群众感情、危害多数群众利益的政策坚决不出台;客观需要而群众一时不理解的继续做好工作,得到理解支持后再办。二是开展“进百家门、察百家情、排百家忧、解百家难”活动,推行“一线工作法”、“民情日记”、“入户服务签到卡”,拉近与农牧民群众的距离,增进与农牧民群众的感情。每位党员干部每年至少为基层和群众办1-2件实事,每年至少参与2-3次公益活动,参加3-4次志愿者活动,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三是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要有固定、永久性的公开栏,设立意见箱,公布服务电话;党务公开每年不少于4次,政务公开每年不少于6次,财务公开每年不少于12次,公开办事制度、完善办事程序、规范收费项目标准。
  (二)畅通信访渠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一是认真研究信访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发现信访苗头,协调各方把问题解决在最基层和萌芽状态。二是完善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待制、领导干部包案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三是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对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工程欠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分类归口,按照轻重缓急作出计划,逐步解决。四是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以合法方式表达自身诉求、维护自身权益。五是对于接访不力、吃拿卡要和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提高为民办事能力,切实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掌握1-2门实用技术,帮助指导农牧民发展生产,不断探索做群众思想工作的科学方法,提高为民办事能力。二要结合结对帮扶等活动,全面推行党员承诺制和联系户制度,每年为联系村(或社区)、联系户办实事不少于2件。三要巩固乡镇干部包村、帮扶贫困户的制度,班子成员每月下村时间不少于2/3,住村时间每月不少于5天;到贫困户家中同吃同住同劳动的时间每月不少于4天,并办理2-3件群众想办又难于办成的实事。四要积极开展帮扶贫困户、在职党员进社区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活动。每位党员干部帮扶1户以上贫困户,在资金、技术、信息、销售等方面提供帮助,促其尽快脱贫致富;结对1名贫困学生,使其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参与结对帮扶的党员干部每月要走访或联系帮扶对象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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