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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巴里坤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巴里坤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巴党办发〔2007〕55号)


各乡镇场区党委、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完成2007年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指标任务,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近期对各乡(镇)场区、各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落实2007年巴里坤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机构
  为确保2007年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评估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由自治县分管领导任组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计划生育指导站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的考核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二、考核时间
  从2007年9月1日开始,具体考核时间与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核依据及考核内容
  按照《自治区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方案》及年初县委、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场区签订的《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对各乡(镇)场区计划生育保证指标和业务指标进行同步考核。按照《巴里坤县对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情况实施考核办法》分别对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
  在自治县考核验收前,各乡(镇)场区要根据考核依据及内容进行自查,将自查材料上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此基础上,自治县考核组在各乡(镇)场区分别抽查1-2个村(居)委会,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了解、入户调查以及对计生专干、技术服务人员和育龄群众进行现场问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考核。对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的考核,在其自查并报送自查材料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五、考核要求
  各乡(镇)场区、各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评估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确保2007年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评估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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