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策法规处
负责地方税收法制工作;开展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负责地方税收政策性文件的审核、会签和备案工作;对依法行政和执行地方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地方税收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税收大案要案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承办税务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案件;负责税务案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行政审批处
在相关职能处室指导下,负责办理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及变更,契证办理及存量房交易税收一体化征管等事项的审核、审批;指导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分中心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承办市局交办或授权的其他审批工作。
(五)税政管理一处
负责全市及本级营业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指导和管理;负责相关税种的调查研究,拟订具体的征管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财务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牵头税收协定的贯彻执行、反避税、情报交换、国际税收合作等工作。
(六)税政管理二处
负责全市及本级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资源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政策指导和管理;负责相关税(费)种的调查研究,拟订具体的征管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相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办法;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两税的经费管理工作。
(七)规费管理局
负责全市及本级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各项规费和基金的征收管理;负责相关规费和基金的调查研究,拟订具体征管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相关规费和基金的日常评估办法;指导相关规费和基金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工作。
(八)征收管理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拟订专业化征收管理和完善税收征管规程;组织实施地方税征管改革工作;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牵头大型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工作;管理注册税务师,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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