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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关于组建昆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关于组建昆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政办〔2011〕1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监察局起草的《关于组建昆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关于组建昆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方案
(市监察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现场会议精神,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及加强监督管理,构建统一、规范、有序的政府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努力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和省委、省政府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有关要求,结合昆明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城市的战略目标,按照转变职能、责权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不断创新管理体制机制,着力构建统一规范、公正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办事、规范管理、阳光交易。
  遵循“政府领导、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管理、行政监察”的原则和省委、省政府对组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有关要求,利用市政务服务中心现有场地,采用与昆明泛亚产权交易中心合署的方式,于2011年12月上旬建成昆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正式挂牌运行。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昆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昆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文荣(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应永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黄云波(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陈 勇(市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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