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发扬民主、团结共事。要坚决反对拍脑袋作决策、搞“一言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要对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监督、评议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要建立和完善干部绩效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以管理促作风转变。要抓好领导班子的团结,用团结来凝聚力量,用团结来赢得民心,用团结来保障发展。
(七)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要坚决反对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等规章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八)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要坚决反对吃喝玩乐,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讲操守,重品行,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提升精神境界,坚决抵御腐朽没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清白白做人、勤政廉洁为官、兢兢业业干事。
三、严肃党纪政纪,确保政令畅通
纪律严明是贯彻党的路线、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县委保持一致,保证政令畅通;严格遵守党的经济工作纪律,严禁违反规定插手经济活动;严格遵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坚决纠正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忠于职守,无私奉献,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对弄虚作假的,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的,顶风违纪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格责任追究。对安全隐患、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不力的;对不落实信访责任制,造成群体访越级访事件的;重大情况信息瞒报、漏报、迟报的;突发性事件反应迟钝、造成一定影响损失的;突出问题不及时整改、损害群众和投资者利益不及时纠正的;对责任人处理不到位,甚至欺上瞒下、包庇袒护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严格工作纪律。严禁无照驾车和酒后驾车,严禁党员、干部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婚丧事大操大办,对违规者要按照党纪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