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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安教办(2005)3号)


各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2005年全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2005年全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

  2005年全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要求,真抓实干,着力创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平安江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一、提高管理水平,完善衔接管理制度

  1、继续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工作。查清2004年全省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底数,落实帮教。重点管理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查找去向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

  2、做好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作为全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先行省份,各级安置帮教工作部门要加强与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将解除矫正人员及时纳入安置帮教工作范围。

  3、出台衔接管理补充规定。根据我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对《江苏省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回归社会衔接管理办法》进行补充修改。

  4、加快管理信息化建设。改善、提高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办公设施配备,为下一步实行较大范围的系统网络信息化管理工程打好基础。

  二、加大工作力度,拓宽就业安置途径

  5、落实全省《关于贯彻实施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的意见》。省安置帮教办公室将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2005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工作年度考核。

  6、加快过渡性安置实体(基地)建设。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全省安置帮教过渡性安置实体(基地)认证标准、管理制度,确定全省过渡性安置实体(基地)建设示范点。各市安置帮教办公室要加快过渡性安置实体(基地)建设步伐,激励现有安置实体(基地)吸纳更多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协调、激励更多企业特别是社区服务型企业接纳安置刑释解教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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