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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全省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情况的通报

  五、严格标准条件,认真搞好审核申报。各市司法局按照省厅《关于做好“江苏省规范化司法所”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标准条件,积极认真地做好审核考核工作。苏州、常州、南通、盐城、泰州、宿迁等市司法局对申报对象逐个考核把关;扬州市司法局对申报对象逐个考核打分,未达90分的坚决不予申报;徐州市司法局坚持申报对象从市一级规范化司法所中产生;无锡市司法局对申报对象的人员配备、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情况进行通报,确保申报活动公平、公开;连云港市司法局专门召开分管局长参加的迎查会议,准备工作充分有序。通过各级的严格把关,有82个申报对象未通过省辖市司法局的审核,24个申报对象未通过省厅考核验收。

  通过一年的创建活动,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县(市、区)司法局对创建活动重视不够,积极性不高,有等上级给钱、给物、给政策的现象,缺乏主动作为、以我为主的主人翁意识。二是司法所整体基础还相对薄弱。全省1人所和2人所仍占司法所总数的一半以上,还有670个专项编制没有落实。全省办公用房80平方米以下的司法所有729个,还有149个所无电话、406个所无电脑、664个所无传真机。三是发展不平衡。从申报情况看,最高的市申报比例接近70%,最低的市申报比例只有10%。全省有3个县(市、区)没有申报,有12个县(市、区)只申报1个。

  省厅希望,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首批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命名为契机,对一年来的创建活动进行认真的回顾总结,着力查找薄弱环节,对下一步的创建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明确创建目标和要求。要全面、认真地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乘势而上,继续在抓落实上下功夫。要始终坚持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紧抓在手,常抓不懈;要始终坚持把充实队伍、提高素质作为规范化创建活动的重要环节,抓紧把已下达的专项编制落实到位,切实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要始终坚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加大汇报协调工作力度,争取关心和支持,积极改善司法所基础设施状况;要始终坚持把“党委政府肯定、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的根本落脚点,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把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做实、做强、做活。要通过三年扎实有效的努力,全面实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标,促进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的全面加强,为实现司法行政整体工作全国领先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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