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经费投入,竭力改善司法所基础设施。对照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要求,各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加大对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共为司法所建设投入资金达4244.5万元,其中用于改善办公用房2613.2万元,用于改善办公设施1631.3万元。南京市局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共为基层司法所配备警用摩托车13辆;苏州市局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自去年以来共为司法所办公用房新建、改造等投入经费1568万元,仅今年一季度就投入850万元;连云港市局通过创建活动和大调解机制建设,积极争取县区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全市司法所办公用房一年来增加了一倍多。江阴市和地处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徐州泉山区司法所分别按照“五五五”(即五个人、五间房、五万元办公经费)和“三三三”标准全部配备到位;泰州靖江市司法所的办公用房自去年以来增加了近三倍,并统一配备了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现代办公设备。目前,全省办公用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司法所达到312个,80平方米以下的司法所由创建前的949个减少到731个;交通工具增加了188辆(其中汽车增加19辆,摩托车增加169辆);电话、电脑、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增加了544台(部)。
四、紧紧围绕中心,大力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全省绝大多数司法所都能把业务工作与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紧紧抓住基层平安创建、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城镇征地拆迁补偿、重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等基层党委、政府关心的维护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主动地开展业务。为了规范业务工作,南京市局为司法所统一制定5本登记台帐;南通、徐州、盐城等市局分别开展业务卷宗评比和巡回展示活动。宿迁市宿城区幸福街道司法所按照一街一巷一个主题开展法制宣传,中央电视台作了专题报道;泰兴市泰兴镇司法所长李桂龙潜心研究新形势下调处复杂疑难纠纷的规律,一年调处各类非正常死亡事件30多起,成为该镇党政领导处理复杂疑难纠纷离不开的左膀右臂。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全省司法所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25799件,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36326件,宣讲法律1900余场,受教育群众2100多万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8713件,制止群体性械斗1083件,为维护基层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努力,得到了基层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