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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调联办〔2005〕1号)


各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05年全省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要点》已经省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一月四日

  2005年全省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要点

  2005年全省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全面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会议和全省深入开展平安江苏创建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大调解”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推进“平安江苏”创建活动。

  一、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健全完善“大调解”机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运用多种渠道,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对健全“大调解”机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保持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要求,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全面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不断增强推进“大调解”机制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夯实基础,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的运行机制。采取检查考核等方式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调解组织,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社会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网络,进一步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力。多方施策,确保县、乡两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人员、经费、办公设施“三到位”。抓好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使中心真正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中枢机构和工作平台。省调联办上半年制定出台县乡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全省“大调解”工作考核标准等文件,指导各地建立健全调解中心预测预警、排查调处、情况报送、受理范围、调度指派、分流督办、领导和部门包案、奖惩考核等工作制度,努力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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