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备有电蒸汽箱、紫外线消毒柜与消毒设施,需要消毒的工具用后应及时消毒。有专人负责环境卫生及消毒工作。
(4)面巾用后,应一客一清洗,一客一消毒,或使用一次性用品。不同项目的毛巾要严格分用、分洗、分消毒。
(5)为皮肤病患者设置专用的美发美容工具,使用一次性易耗品。
第九条 评定与奖励
一星级美容美发店由我县评定,报州美容美发星级评定委员会备案;二星级以上美容美发店由州美容美发星级评定委员会评定。评为州美容美发行业三星级的企业奖励3000元;评为州美容美发行业二星级的企业奖励2000元。
第十条 星级店评审后有效期为三年,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木垒县美容美发行业星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每年对已评定星级的企业进行一次复查。经评定合格的企业将由州评委会颁发统一制作的美容美发企业星级标志牌,并由物价部门核定不同的收费标准。星级标志牌统一制作。物价部门核定不同的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3:
自治县美容美发行业星级店等级评定工作程序
一、申请
(一)由企业按我县地方标准规定,自愿提出相应星级评定申请;提供企业质量手册(质量说明书)和相关的管理文件,直接向州评委会办公室申请(也可由县评定机构推荐),申请星级评定的企业应符合申报
二、受理
办公室在收到企业申请后,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的具体工作。
(一)下达评审计划,组成评审组;
(二)发出评审通知单,通知企业具体的评审时间和评审组成人员
三、评审
(一)由评审组长进行文件审核,通过后,按评审通知单的要求进行现场评审;
(二)现场评审应有暗访,暗访原则上安排在正式现场评审之前,可以是评审组的成员或办公室指定人员。暗访结果将记入企业现场评审的总成绩;
(三)现场评审提出的评审报告,应是现场评审的结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