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美容美发行业星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美容美发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行为,改善服务质量,促进我县美容美发行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以标准化的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根据《自治州美容美发行业星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昌州政办发[2007]37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特制定《自治县美容美发行业星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二○○七年六月二日
自治县美容美发行业星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自治县美容美发行业发展,进一步提高行业服务业水平,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9666-1996)、《
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GB19085-2003)自治区地方标准有关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廉洁、效率的原则,开展美容美发行业星级评定工作。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行为,促进我县美容美发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改善服务质量,以标准化的优质服务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不断提高美容美发行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工作任务
(一)评定工作由木垒县美容美发行业星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包括制定我县美容美发行业星级评定工作计划、工作办法;拟定星级评定工作秩序;评审星级美容美发店,受理各达标美容美发店的审查备案,颁发美容美发星级标志牌。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委),具体承办县美容美发行业星级评定的日常工作。
(二)美容美发店星级评定工作采取“集中申报评定和定期评审、公布、颁牌”的方式,对申报相应等级的美容美发店按县美容美发行业星级评定程序的有关规定及时受理、评审,原则上每年集中审批一次,并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告。
(三)做好评定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美容美发星级评定工作,如向社会公布星级评定委员会机构、星级评定的内容、方法和程序、颁发标志牌等社会关注的信息。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使相关部门和企业了解美容美发行业星级评定的意义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