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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关于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的通知》及全国和区、州节能减排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专项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详见国办发明电[2007]19号文件(附件一),并根据检查和整改要求(附件二),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成立组织机构
  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进行,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王国勋 (副县长)
  副组长: 白仲本 (县经贸委主任)
  陈 云 (县发计委主任)
  成 员: 陈忠业 (财政局局长)
  赵福荣 (国土资源局局长)
  石少卿 (环保局局长)
  王集虎 (统计局局长)
  李海峰 (国税局局长)
  汪平华 (地税局局长)
  狄海峰 (煤炭局局长)
  张延明 (供电公司经理)
  王旭经 (县农业银行行长)
  张晋新 (经贸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委,办公室主任由白仲本兼任,具体做好专项大检查日常工作。
  三、各有关部门分工职责
  县发计委、经贸委负责检查调整措施落实情况、行业准入条件执行情况,今年以来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项目投资情况;
  县发计委、电力公司负责清理违规出台的各种优惠电价、政策和检查电价政策落实情况;
  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清理税收方面的违规优惠政策,检查出口退税政策落实情况,落实财政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清理地价方面的违规优惠政策,检查在建设项目土地审批方面存在的问题;
  县环保局负责检查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污染排放达标情况,不达标企业的整改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
  县统计局负责检查统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供高耗能产品、产量、电耗等情况,特别是重点检查重点耗能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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