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上半年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各环委会成员单位、各排污企业:
为了全面了解掌握2007年上半年各乡镇(场)、各环委会成员单位、各排污企业环境保护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及时提出补救和整改措施,促进下半年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2007年上半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07年6月20日----6月28日(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督查依据
1、《2007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2、2007年环境保护目标书考核细则
三、组成人员
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带队,工作人员从县委督查室、县环保局抽调。
四、督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