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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最近,在山西省部分地区发生了无合法证照的小砖窑非法用工和黑恶势力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使用童工、故意伤害甚至致人死亡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07年7月底至9月,以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自治县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国勋  (县副县长)
  副组长:张吉荣  (政府办公室主任)
  董占军  (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王建新  (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刘永忠  (建设局局长)
  王 勇  (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阿 汗  (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金虎  (卫生局局长)
  陈学军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贾智宏  (总工会主席)
  狄海峰  (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
  于润勇  (民政局副局长)
  王 晓  (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巴合提  (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董占军(兼),工作人员: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雷绣、潘岩红、周新世、艾赛提,公安局李永栋,俞有忠,卫生局刘晓萍,卫生监督所马福成、马淑元,工商局刘岩,建设局王风玲,总工会武开成,社会保险管理局李大庆,煤炭工业管理局甄新贵。办公室设材料组和执法检查组。
  第一执法检查组:负责检查全县建筑工地,县城以西乡镇加工、餐饮及其他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组 长:刘永忠  (建设局)
  副组长:陈学军  (安监局)
  王 勇  (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
  成 员:马福成(卫生监督所),俞有忠(公安局),王风玲(建设局),雷绣(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武开成(总工会)
  车 辆:由建设局、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提供。
  第二执法检查组:负责检查煤矿、矿山、县直加工、餐饮及其他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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