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自治县2005-2007年国家投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建设项目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并投入使用,发挥应有投资效益,经研究,决定对2005-2007年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已完工项目进行验收,同时对2007年项目推进工作进行半年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和组成人员
成立自治县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检查验收考核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国勋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永忠 县建设局局长
陈 云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成 员:陈忠业 县财政局局长
李天仁 县审计局局长
阿 汗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生铎 县委督查室主任
郭彦勇 县水利局局长
李 军 县项目办专职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云(兼);办公室副主任:李军、高天友、王吉仁;工作人员:米拉西、宋振林、王凤玲、娄万学、郭致华、高永胜、侯景莲、李文红、吕艳花、司静。
二、检查验收内容
(一)、工程建设项目执行程序和资料情况
1、立项、土地、规划等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2、施工设计是否经过审批。
3、开工是否有开工批准报告。
4、项目建设工程是否实行招投标,招投标方案是否经过审批,材料采购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遵守招投标文件的要求,是否存在违规指定采购,监理公司选择是否合规。
5、变更设计是否按程序审查,重大变更设计是否经过主管部门批准。
6、各种建设材料复试报告是否完整。
7、各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规范装订存档等。
检查验收人员:王凤玲、侯景莲、吕艳花、司静
(二)、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情况
1、有无工程监理。
2、各项质量检测、监控资料是否齐全、真实。
3、发现质量问题有无及时采取补救和改进。
4、工程进度是否按合同如期进行。
5、业主、监理、施工总承包等单位及有关人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和故意刁难现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