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贴息养殖贷款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财政局、畜牧局、信用联社:
为了加快畜牧业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以贴息的方式为畜牧养殖大户解决500万元养殖贷款,现将贴息养殖贷款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贴息贷款发放范围
1、各乡镇(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户或育肥户;
2、各乡镇(场)养殖专业村的养殖户或育肥户;
3、各乡镇(场)有一定经济基础并在养殖育肥上自筹资金达到50%以上的农牧民。
二、贴息贷款发放要求
1、县财政局尽快将贴息资金50万元在信用社设专户储存;
2、各乡镇(场)将需要贴息贷款的养殖育肥户名单提供给县畜牧局,由畜牧局集中审核报县农村信用社;
3、由信用社按照各乡镇(场)提供养殖育肥户名单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