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县经贸委牵头组织,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城镇具有一定餐饮水平和技术的企业和个人参加(包括饭店、酒店、餐馆、餐厅、渡假村、小吃部、面馆、糕点房),采取餐饮名吃评比和展示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7年6月20日至7月10日)
为顺利举办好“餐饮名吃周”活动,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提前着手准备,通过各类传媒大造声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通过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播报通知,使这项活动能够家喻户晓;二是印发宣传单,以社区为单位,将宣传单发放到社区的每一个餐饮经营户;三是由经贸委、工商局确定20家餐饮企业业主召开餐饮企业座谈会。
(二)报名审核阶段(2007年7月10日至7月30日)
各餐饮单位填报参赛申报表后,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即可准备参赛。凡通过蒸、炸、煮、烙、煎、烤、烧等诸多技法制作的风味小吃品种均可参赛。评委由领导小组聘请有一定职称和烹饪技术的人员和组织者组成,每个参赛品种以百分计分,从质、形、色、味、卫生方面进行考评。要求制作卫生,成品卫生、个人卫生、器具卫生、场地卫生均符合要求。
(三)评比展示阶段(2007年8月31日)
评比出的优胜者必须按要求参加“餐饮周”展示活动,在开幕式上对评选出的名吃、名厨、名店进行表彰奖励,“餐饮周”活动期间,对获奖作品进行充分展示,接受专家评委和广大群众的检验和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县经贸委负责做好前期筹备、各类文件的起草、活动方案的制定、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开幕式及各类活动的组织工作。
(二)县委宣传部、广电局负责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三)县卫生局做好卫生监督工作,切实保证食品安全。
(四)县工商局负责召集动员餐饮经营户积极参加餐饮周活动。
(五)县城建局负责“名吃”评比的选址及环卫管理工作。
(六)木垒镇负责安排社区做好餐饮经营户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餐饮周活动的成功举办,推动社区第三产业发展。
六、奖励办法
(一)奖励地方名吃10名,颁发“地方名吃”奖牌,奖金各300元;
(二)奖励地方名厨5名,颁发“地方名厨”奖牌,奖金各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