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农业部门牵头,畜牧、林业、水产等部门各负其责。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严把经营资格。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农业投入品市场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惩处生产、经销不合格及假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引导经营者销售优质安全的农业投入品。开展农业生产环节用药检查,对正在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品种、数量、安全间隔期等进行抽查和监督。开展认证产品检查,按照“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要求,调查“三品”产地环境质量、区域范围及周围污染源受控情况、获证单位的生产操作规程和相关标准执行情况。严厉查处假冒“三品”行为,维护“三品”品牌形象和市场公信力;建立用药档案,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加强对鲜奶产品的质量监管,重点检查饲养奶牛的饲料、兽药和添加剂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操作人员持证、生鲜牛奶盛装容器和《奶牛健康证》情况。
工作目标:到今年年底,使全县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100%纳入质量安全检测范围;“三品”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问题基本解决;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超标率、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销售和使用。
(二)生产领域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针对农村、乡镇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无证生产比较普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以及农村、乡镇和城乡结合部监管薄弱等环节,确定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产品为重点整治产品;木垒镇、西吉尔镇、东城镇、雀仁乡、新户乡和城乡结合部(木垒县城西河坝沿以东、长乐西路以南、龙王庙水库至新户干渠以西、木垒县林场以北。)为重点整治区域;重点查处非法或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用非食品原料、有毒有害物质、发霉变质原料和回收食品等生产加工食品;生产加工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无合格证的“三无食品”;生产加工有效成份或主要营养成份含量低于产品标准或标识值的食品;食品标签标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名不符实的食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从事产品生产的行为;取证企业不能按照准入要求持续生产的行为;假冒或以联营的名义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质量标识进行生产的行为;使用不合格原材料和超强制性认证范围生产产品的行为;未经检验而出据虚假质量合格证等违法行为。坚持整治和帮扶相结合,积极指导企业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保证能力,使纳入《允许存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产品目录》中的小作坊达到《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要求;促使全县5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新疆大龙王食品有限公司、新疆三得利有限责任公司、木垒县致新玉米制品厂、木垒县鑫盛农副产品加工厂、木垒县阿里食品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关系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生产企业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培育和壮大一批骨干企业进入名牌产品和免检产品的生产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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