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场建设网站准备材料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
为大力推进农村信息化,促进面向“三农”的信息服务,提高农民获取信息的能力,拓宽农民发布信息渠道,自治区将启动“乡乡有网站”工程及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示范点建设,其中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就是为我县所有乡镇(场)免费建立网站。为了使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场)要尽快准备网站建设的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站建设材料准备要求。
(一)必有栏目材料 1、首页:提供本乡镇(场)近期发生的重要新闻,至少三条,每条加上标题,字数100-500字,最好有照片。 2、乡镇(场)概况:(1)提供一张能够代表本乡镇(场)特色的照片。可以是当地风景名胜、乡镇(场)政府办公场所、乡镇(场)主要街道等,应是数码相机拍摄的电子版照片。(2)乡镇(场)基本情况文字介绍。包括地理位置、自然环境、人文情况、经济发展情况、交通情况等,要求500-2000字。 3、组织机构: (1)乡镇(场)领导介绍。包括乡镇(场)主要领导照片、简介,字数100-200字。(2)介绍乡镇(场)政府组织机构设置、职能、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4、特色产业(支柱产业):(1)本地特色的工业、农业、旅游产业信息文字介绍;(2)特色产业的介绍应以招商引资为目标,最好提供具体的供求信息、经营单位和联系方式;(3)各个产业准备一张反映该产业情况的照片。 5、通知公告:近期乡镇(场)的各项通知和公告。 6、联系本乡:乡镇(场)的地址、电话、邮编、电子邮件地址,可以添加简短的欢迎词。
(二)可选栏目 实用技术 计划生育 医疗卫生 供求信息 旅游信息 教育专栏 基层党建 政务公开 便民服务 各乡镇(场)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可选栏目,同时提供相应电子版材料,以便更好地建设网站,从而进行招商引资,促进特色产业、旅游业的发展。
二、ICP备案 按照信息产业部要求,国内所有互联网网站均需要备案,备案时需要下列信息:乡镇(场)政府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上级主管单位、网站负责人基本情况(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乡镇(场)政府通讯地址、网站联系人基本情况(姓名、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三、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提供电子版,各乡镇(场)将材料准备齐全后于2007年11月25日前报县政府办信息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