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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对自治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多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忠业  (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郭新泉  (县农税局局长、国资运营中心主任)
  成 员:阿 汗  (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白仲本  (县经贸委主任)
  李天仁  (县审计局局长)
  狄海峰  (县煤炭局局长)
  李向阳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陈 云  (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郭彦勇  (县水利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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