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市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评选“江苏省十佳人民调解员”活动的意义、指导思想、评选条件和工作要求。动员基层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争先创优活动,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责任感,树立新时期人民调解员的良好形象,促进全省人民调解工作的不断发展。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把关,真正评选出具有说服力、影响力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江苏省十佳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大调解”机制建设健康发展。
附件:《江苏省十佳人民调解员审批表》
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江苏省十佳人民调解员审批表申报单位
江苏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江 苏 省 司 法 厅 制
填 表 说 明
申报个人姓名应填写受表彰个人真实姓名;
表格填写一律用四号仿宋体打印;
此表一式三份。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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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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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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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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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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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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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人民调解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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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兼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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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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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获得何种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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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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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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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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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综治办、司法所申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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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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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综治办、司法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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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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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辖市综治办、司法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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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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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机关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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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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