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厅关于成立厅司法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苏司通(2006)163号)
各市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指示要求,切实加强对全省司法所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和省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厅司法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福全 厅党委书记、厅长
副组长:张新民 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成 员:姜爱国 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万 力 厅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魏钟林 厅政治部副主任、干部处处长
袁 诚 厅法制宣传处处长
刘德溪 厅教育培训处处长
何祝荣 厅基层工作处处长
周松庭 厅计财装备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基层工作处,何祝荣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附件:厅司法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职责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厅司法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职责
厅司法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总体职责是,在厅司法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完成厅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推动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深入发展。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现明确成员处室职责如下:
一、厅干部处
(一)监督检查各地司法所编制配备落实情况,协调解决落实编制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二)制定司法所工作人员录用制度,规范司法所人员进出程序。
(三)负责与省编办沟通、协调,积极解决管理体制问题。
(四)协调解决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津贴的落实。
二、厅教育培训处
(一)制定全省司法所长中长期培训规划,会同厅干部处、厅基层工作处对全省司法所长定期开展示范培训。
(二)会同厅基层工作处对全省司法所建设中的先进司法所、先进司法所长及时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