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江苏省规范化司法所”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江苏省规范化司法所”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司通(2006)16号)


各市司法局:

  为做好首批“江苏省规范化司法所”的考核评定工作,推动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省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的意见》(苏司办[2005]52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申报、考核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各市要按照《意见》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乡镇(街道)司法所申报“江苏省规范化司法所”的,经县(市、区)司法局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后,由省辖市司法局审核上报。各市申报名单(以正式文件方式)及《江苏省规范化司法所申报表》请于3月10日前上报省厅基层工作处。联系人:张公权 郭 涛,联系电话:025-83591058。

  二、考核

  对列入申报的司法所,由各市司法局组织实施全面考核,在此基础上,省厅组织抽考,并采取一定方式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各市司法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实事求是,从严把关,客观公正地做好考核工作,真正使首批“江苏省规范化司法所”在创建活动中起到示范引导作用。

  三、命名

  各市上报的“江苏省规范化司法所”名单,经省厅审核确定,并颁发“江苏省规范化司法所”匾牌。

  附件:江苏省规范化司法所申报表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江苏省规范化司法所申报表

  申报单位:

  江苏省司法厅制

  江苏省规范化司法所申报表

单位名称

负 责 人

单位实有人数

专项编制人数

开展创建情况

县(市、区)

司法局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省 辖 市

司法局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省司法厅

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