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提高调解能力。以四项调解能力建设为主题,加强对新型矛盾纠纷规律性研究,提炼推广化解新型矛盾纠纷的成功案例,推动调解方法创新,逐步积累提高四项调解能力建设的成功经验。
7、加强调解队伍建设。积极推进配备专职调解员工作,推广专业调解员、个人调解工作室、“特聘调解员”、“老娘舅”调解志愿者等调解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的经验。
8、推行调解员等级化管理。组织开展调解员等级化管理的调研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着手制定调解等级评定办法。
9、加强调解员教育培训工作。省厅、省联调办要对全省的培训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抓好一批省级调解骨干力量的培训。组织各地开辟多种培训渠道,切实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10、加强指导与服务。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省厅要筹备召开全省调解工作会议。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也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建立和完善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调解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新经验、新做法。
11、加强宣传工作。做好对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显著成效、新鲜经验、先进典型等的宣传,编好、用好“江苏大调解工作简报”。要以“以调促和,做和谐使者”为主题,开展宣传工作,扩大江苏调解工作影响力,努力在全社会营造重视调解、调解光荣的浓厚氛围,不断推动全省调解工作的深入发展。
2007年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要点
2007年的社区矫正工作要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以提高矫正质量为重点,以实现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目标,继续深化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开展评审修订,构建社区矫正制度体系。
2、以增强管控能力为重点,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健全矫正对象管控信息网络,加强重点人员和流动人员管理,不断提高技术防范水平,建立全省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初步建成社区矫正安全保证体系。
3、围绕提高矫正工作质量这个核心,对试点3年来的社区矫正工作方式方法进行全面总结和系统提炼,初步建立社区矫正方法体系。
4、确定一批示范区和监所单位作为研究基地,组织实施评估应用研究,逐步建立社区矫正评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