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2008-2012年期间,我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关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有关要求,以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城乡贫困户和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为工作重点,围绕发展社会福利服务,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优化服务结构,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业管理,加快发展步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需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为社会福利事业的出发点和归宿,把解决广大群众尤其是孤残老人、儿童、低保户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物质文化需求作为首要任务,把满足广大农牧民群众普遍而又迫切的需要作为拓展社会福利事业的工作重点,把促进农牧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全面提高作为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目标。
2.坚持福利性与经营性相结合的原则。凡属福利性服务项目,以政府主导、公共财政保障为主;凡属经营性项目,以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创办为主,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坚持社会福利社会化,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努力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扶持的原则。从实际情况出发,既要突出解决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又要注重整体推进,既要依靠政府支持,又要坚持量力而行、防止包揽。
(三)发展目标
2008-2012年期间,我县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目标是:到2012年,在全县基本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以老年人福利服务为重点,以集体福利服务机构为骨干,以社区福利服务网络为依托,以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起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灾民救济和农村五保对象财政供养制度为核心,以医疗、教育、住房和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制度为辅助,以临时救助、结对助困、社会互助为补充,以优惠政策相配套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起普遍的社会优待制度和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更好地得到保障,广大农牧民群众能享受到比较完善的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
四、2008-2012年社会福利事业的工作重点
(一)以建立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为重点,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进一步规范完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规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乡贫困家庭,分别纳入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做到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各项专项救助政策,在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和法律等方面对困难群众给予救助。建立新型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建立县、乡、村“三级联保”的供养机制,确保五保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到2012年,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床位达到120张,集中供养率达到30%以上,实现敬老院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服务到位、档次合理、形式多样的总体格局,在我县基本建立起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建立县、乡(镇)两级一般救助和重点特殊救助体系,形成“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救助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