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

第九章 “县长专线”、“争先创优”工作管理和协调

  第三十一条 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县长专线”、“县长信箱”的接听(收)、协调、办理、反馈工作。
  第三十二条 “县长专线”、“县长信箱”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由办公室主任阅批,信息化办督促协调落实。
  第三十三条 行管科具体负责办公室以及政府系统“争先创优”工作的协调落实工作。秘书科具体负责“季度讲评”工作的协调落实工作,每次“季度讲评”工作在每季度末开始,次月10日前结束。

第十章 行政后勤管理

  第三十四条 按照“整洁、规范、开放、文明”的要求,行管科负责县政府机关的环卫、绿化、亮化、美化等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办公用品的申购、发放与保管工作,检查、监督、管理各科室保洁、规范及安全等工作。
  第三十五条 行管科负责办公室人事档案的接收、鉴别、整理、转递等工作,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要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工作制度,经常收集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调配、干部任免、职称职务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确保人事档案全面真实,推进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第三十六条 财务室具体负责办公室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包括财务核算、会计核算,如实反映本单位财务状况,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据,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十一章 印件使用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 政府及办公室印章使用和管理由文书科负责,专人负责、专柜保管。
  第三十八条 办公室的印件使用,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审批,并履行签批手续,做好建档、归档等备案工作。

第十二章 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

  第三十九条 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弘扬“忠诚、勤廉、严谨、高效、和谐”的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精神,讲团结、识大体、顾大局,在工作中既分工负责,又通力合作,相互补台,相互体谅,营造和谐、干事的氛围,努力做到政治上坚定、学习上刻苦、工作上敬业、生活上廉洁,在建设学习型、法制型、服务型、廉政型、节约型政府方面率先垂范,共同维护办公室良好形象。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