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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

  第二十三条 办公室信息科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县政府机关和乡镇政府政务信息工作,承担收集、编辑、刊印、传递政务信息业务,通过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通报信息报送要点和信息采用情况,做好信息工作任务的下达、考核及奖惩工作。信息报送、编辑实行审签制,由信息科报送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及印发。要严格保密规定,组织信息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二十四条 办公室领导要指导分管科室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各科室要以政府领导政务活动信息为重点,做好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工作,并及时将信息报送信息科;政府领导专职秘书负责及时向信息科提供领导批示和重要决定事项等信息。信息科要深入调查研究,广辟信息渠道,确保信息质量。
  第二十五条 各科室收集的重大信息,由本科室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报送信息科,信息科负责对信息进行筛选、汇总、整理。
  第二十六条 要利用办公室电子政务系统推进政务信息工作。要以信息网络中心为平台,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管理工作,并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场)、部门、单位电子政务建设,办公室各科室及有关单位对办理政府和办公室文件,按要求标明可否在政府网络使用,并按照职务和职责分工,及时提供有关数据和内容。

第八章 政务值班与应急处理

  第二十七条 总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自治县人民政府与自治州、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之间联络畅通,反应迅速,确保各种情况得到及时处理。总值班室接报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应先口头报告政府有关领导,再形成文字材料。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等情况。
  第二十八条 总值班室负责了解掌握县内发生的重大情况和动态,及时向政府领导报告,并协助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按照应急事件等级程度及政府和办公室领导批示,及时向自治州值班室报送重大值班信息。
  第二十九条 总值班室负责组织安排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的节假日值班工作,保证不缺岗、不漏岗。
  第三十条 总值班室负责检查掌握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的值班情况,保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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