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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户乡新沟村农业综合开发0.8万亩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第二阶段计划从2008年6月12日-2009月5月进行,主要内容如下:
  1.2008年6月12日-8月15日前完成修建机耕道路21.45km,由木垒县绿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建,施工单位负责人骆天孝;建设方负责人为县农发办主任张健。
  2.2008年8月15日-8月30日,组织项目区农民对项目区内的原矩形渠道的砼板进行拆除,由农民投工投劳完成。具体责任人为新户乡乡长王集标。
  3.2008年8月15日-11月20日,开始改建防渗渠道10.27公里,并完成渠道配套的桥涵闸。共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6.07公里“U73型”防渗斗渠和0.4公里“U80型”防渗支渠由木垒县绿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建,施工单位负责人骆天孝;业主负责人为王集标、张健。二标段2公里“U73型”防渗斗渠由木垒县绿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建,施工单位负责人杨恒云;业主负责人为王集标、张健。三标段6.2公里“U73型”防渗斗渠0.38公里“U80型”防渗支渠由新疆泰治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施工单位负责人韩建国;业主负责人为王集标、张健。渠道建成后分阶段投入运行,以保证渠道施工不影响农作物的正常灌溉。此项工作由县农发办和新户乡人民政府负责。
  4.2008年9月15日-9月30日,组织项目区农民对项目区的全部树田进行修整,并对树干涂刷石灰。此项工作由农民投工投劳完成。具体责任人为王集标。
  5.2008年9月底10月初,完成土地平整0.03万亩。具体责任人为王集标。
  6.2008年秋季根据新沟村的实际情况,引进高产优质的冬小麦、玉米品种,推广地膜鹰嘴豆种植等农业科技措施,以提高项目区农民的收入。项目区农民将预留3000亩科技示范田,进行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和试种。具体责任人为王集标。
  7.2008年11月-2009年3月,利用科技之冬活动,对项目区农民进行科技培训。此项工作由新户乡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和组织。
  8.2009年3月25日起,组织项目区农民对项目区的防护林带进行全面的补栽、修整(农民投工投劳)。具体责任人为新户乡人民政府。
  9.2009年5月,对项目区水利、农业、林业和科技措施进行彻底的自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三、几点要求
  1.农业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参与农业开发的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建设、监理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农业开发政策和工作规定,任何人不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反规定变更设计、降低质量、挪用资金,由于违反国家农业开发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要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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