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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06年“12·4”全省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06年“12·4”全省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苏司通〔2006〕143号)


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省级机关法宣办:

  连续五年来,“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已成为我省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品牌。今年12月4日,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后的第一个全省法制宣传日,各地、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组织策划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掀起“五五”普法启动高潮。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12·4”全省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深入推进‘五五’普法,服务和谐江苏建设”。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五五’普法,服务和谐江苏建设”这一主题,贯彻实施《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为又好又快地推进“两个率先”、建设和谐江苏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

  三、时间安排

  宣传日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进行或向后延伸。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参加由中宣部宣教局、司法部法制宣传司主办,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央视国际网、中青网、中国普法网承办的“法制宣传教育网上系列谈活动”。活动将采用主题宣讲和在线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回答网民提出的问题。

  (二)组织参加由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全国普法办主办,中国普法网协办的“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我省司法行政网(www.jssf.gov.cn)参加此项活动。

  (三)组织收看由中宣部宣教局、司法部法制宣传司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特别节目,《法治的力量》于12月4日晚在中央电视台一套黄金时间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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