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立普法工作科学的评价体系,加强法制宣传工作的科学理论研究,运用科学理论指导普法工作。
五、基本要求
“四五”普法与“十五”计划同步实施,整体规划、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按照省委“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社会法治化”的战略目标,力争在领导干部、执法人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学法的制度化建设和社会化法制宣传网络阵地建设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结合贯彻执行《2001年一2005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制度。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普法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把法律知识和依法执行公务的能力作为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之一,建立健全对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全面推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注意发挥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制度,积极推进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级普法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落实领导干部的学法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考核,确保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落实我省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和必要的教育内容。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法制报告团的作用。建立健全校内校外、课内课外有机结合的法制教育体系,力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城乡基层组织要特别重视抓好社会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努力培养懂法、守法、文明的一代新人。
(五)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要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列入省“十五”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的重要内容之一。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由其经济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各种形式的学法培训、轮训,并进行考核、考试;私营个体业主主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其学法,纳入年度监督审核内容。要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人员特别是固有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六)通过开设法制讲座、集中培训办班等方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城乡尤其是农村基层干部的学法用法教育。提高其依法处理农村事务和调处村民关系的能力与水平,带动全体村民学法、用法、守法,不断增强农民的学法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