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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四五”普法的主要内容是: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法制理论,以及与推进我省科教兴省、经济国际化、城市化、区域共同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行政法律知识以及与加入WTO相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学习与反腐败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全国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和我省地方法规以及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我国加入WTO后涉及科教兴省、经济国际化、可持续发展等发展战略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涉及职工群众权益保障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城乡基层干部和广大村(居)民重点学好宪法、新婚姻法劳动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禁赌禁毒条例等打击刑事犯罪、反对邪教、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学习计划生育、减轻农民负担、有关农村“费改税”以及农、林、水政管理和其他与基层基础工作密切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四)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重点学习刑法、新婚姻法等各类民事法律法规及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计划生育条例、妇女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与自身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青少年学生要把完成列入大纲的课堂法律教材学习,与学习宪法劳动法、新婚姻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国家和省有关禁毒禁赌条例以及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有机地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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