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分布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各个阶层,思想、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环境因素影响较大,特别是没有就业的社会青年是当前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薄弱环节。各级各地要根据社会青少年的特点,突出以预防违法犯罪为中心,精心组织开展警示性、劝导性和渗透性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帮和教的结合,帮助他们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引导他们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三、建立完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近年来,我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稳步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初见成效。但是,有些地方和部门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仍然重视不够,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运行机制尚未全面形成,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还有许多与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各地各部门应当引起高度重视,要建立健全以宣传、政法、教育、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为主体,以学校、社区、家庭为依托,全社会各行各业广泛参与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持之以恒地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
巩固完善课堂教育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下大力落实大纲规定的法制教育计划,真正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融入课堂教学,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真正把法制教育的内容有机统一于教学课程设计,并确保占有适当份量,各级各类学校每学年法制教育的内容在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程中不得少于10%。要探索建立在校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测评体系,加大法律知识在考试考核中分值比例,以考促学,增强实际效果。
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各级各类学校要配齐配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师资力量,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优秀教师担任法制课老师,并把法律素质纳入师资培训重要内容。全省普通中小学(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要100%的配齐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认真落实《关于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规范的意见》(苏综治[2004]30号)。要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队伍的作用,发挥他们对青少年高度负责的强烈责任感和丰富工作阅历的优势,教育和影响青少年,努力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覆盖面广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建立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联动机制。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家长的法律素质,对子女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注重办好“家长学校”,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以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素养为子女作表率,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家庭环境。社区、乡镇和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一切基层组织,都要切实担负起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整合利用各种活动场所和教育资源,开展富有吸引力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重视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特别要重视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刑释解教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给予更多关心和帮助。加强和改进工读学校建设。要真正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有效联动,真正使青少年法制教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