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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关于加强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2.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各级经济贸易管理部门作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各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规划;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工作的宏观指导,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思想政治建设体系统一部署;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和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学法用法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有关劳动保障、职工权益、工会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纳入“五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加强对企业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确保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考核,强化监督。要建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教育考试考核制度。按照“谁组织实施,谁负责考试考核”的原则,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目标考核,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自觉遵纪守法、依法经营管理、依法保护经营安全和合法权益情况进行考核,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对学法用法成效显著的,应及时宣传并给予表彰;对不重视法律学习,有法不依的,要及时纠正,通报批评。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单位要主动与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联系,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宣传报道。有条件的可以通过制作专题节目、开辟专栏及企业内部的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橱窗、墙板报等形式,加大学法用法和依法治企工作的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级要注重加强经验交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推广各级各类企业在学法用法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围绕中宣部、国资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每年召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和推荐我省及各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取得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推进全省企业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各地、各企业单位应根据本意见和“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办法。并及时将实施情况向省有关部门反馈。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
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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