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司法厅、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苏法宣办〔2007〕5号)
各市委宣传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指导办公室)、经贸委、国资委、司法局、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决议》精神,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根据中宣部、国资委、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五五”普法期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是“五五”普法强调的重点,是落实“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宏伟目标的重要环节。我省正处在人均GDP从3000美元向5000美元攀升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都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客观上要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必须成为具有懂法律、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律素质是现代企业家、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当前,生产领域、供需结构、城市管理、对外开放、社会发展、民生需求方面的矛盾在经济全球化大潮中,有着不同以往的表现形式,必然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都要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自身法律知识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增强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因此,全面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更有利于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自觉规范经济行为;有利于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优化我省改革发展环境;有利于有效规避市场风险,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创造活力,从而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