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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意见


  2、开展主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通过组织 “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文明法律服务单位创建、法律征文、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图片展览、法制系列讲座等主题活动,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3、注重有机结合,推进法治实践。要结合队伍建设的实际开展普法。把普法教育纳入队伍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结合公正文明执法教育和执法检查、素质教育等活动,有的放矢地制定学法和法律知识考试计划,抓好落实。通过普法教育,促进队伍法律素质的提高、纪律作风和执法履职能力的增强,高标准落实让人民满意的八项承诺,不断提高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业的水平和能力。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开展普法。根据干警不同岗位的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学法内容、学法计划和考核标准。引导和规范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在履行各自工作职责的同时,通过自己的执法工作、法律服务工作、行政管理工作等,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思想。要结合法治实践开展普法。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机结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和诚信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年度进行专项整治,促进司法行政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进程。

  四、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有效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加强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保障普法工作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省厅和司法部要求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负责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要明确“普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和专门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要建立、完善切实可行的法制宣传教育实施和考核机制、干警学法考试考核制度、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监督、有验收,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要善于发现和宣传本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先进典型,及时表彰先进,调动积极性,推动工作开展。要注重总结法制宣传教育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立足当前、贴近实际、着眼长远的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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