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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教局关于争当全国劳教系统排头兵的意见

  (二)扎实推进劳教工作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强化执法职能,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拓展劳教事业发展空间,提升劳教机关的社会形象。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劳教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8〕84号)精神,按照“职能上分开,工作上结合”的总体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所企、所社分离改革,实现劳教所与劳教企业分开、劳教所经费支出与企业收支分开、劳教所行政管理与劳教所办社会职能分开,形成管教执法和生产经营两套管理体系相对独立、有机联系、密切配合、规范运行的新格局,努力实现执法规范、企业增效、社区和谐的共赢目标。二是要进一步强化管教执法职能,努力实现劳教执法的公平正义。要在推进劳教体制改革的实践中,建立健全以执法工作为核心的目标考核体系,从机制上保障公正文明执法。要切实遵循劳教工作发展的客观规律,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建立统一规范的劳教工作管理体制。三是要大力加强载体建设,着力打造劳教工作创新发展的平台,进一步扩大劳教工作的社会影响,提升劳教机关和劳教人民警察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三)扎实推进劳教机关职能建设,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落实,努力提高我省劳教工作整体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总要求,周永康同志关于“监管场所要把改造人放在第一位”、“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改造工作的首要标准”的重要论述,切实把维护场所安全稳定作为劳教机关履行职能的第一责任,把提高教育矫治质量作为劳教机关的中心任务,全面加强劳教机关职能建设。要针对场所安全稳定的新形势、新情况、新特点,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切实提高维护场所安全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以场所的安全稳定来保障和服务社会大局的稳定;要针对矫治对象发生的变化,大力创新教育内容和教育载体,不断提高教育矫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把矫治对象改造成为遵纪守法的社会公民,更好地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大局。一是要大力推进创建工作和品牌建设。到2010年,全省劳教单位要全面建成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着力打造体现江苏特色、在全国领先的十大品牌,提升我省劳教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二是要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以规范化大中队达标建设为载体,着力推进基层基础工作的标准化、精细化和程序化。着力推进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强制隔离戒毒专门场所和戒毒康复场所建设。三是要大力推进场所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以激发民警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矫治质量为目标,全面加强涵盖所区文化、企业文化、警察文化、廉政文化、制度文化在内的场所文化建设,着力营造既有浓郁地域特色和行业点又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场所文化。四是要大力发展场所经济,努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加注重维护和实现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建立健全职工群体共建共享机制,使广大职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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