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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木垒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木垒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09]15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危害,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及区、州《关于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建立木垒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振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向乾 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
  成  员:刘永忠 县建设局局长
  陈学军 县安监局局长
  陈  云 县财政局局长
  郭彦勇 县发改委主任
  白仲本 县经贸委主任
  董福天 县教育局局长
  努尔道拉 县民政局局长
  张建民 县农业局局长
  张金虎 县卫生局局长
  王炬东 县文体局局长
  王生和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
  杨宪文 县工商局局长
  李向阳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魏照霞 县交通局局长
  方志安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阿迪力别克  县民宗局局长
  朱庭国 县旅游局局长
  沙佩友拉 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
  李  明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局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李明同志兼任,联络员由公安、安监、消防、发改、经贸、教育、监察、民政、财政、建设、交通、农业、水利、文化、卫生、广电、体育、工商、质检、旅游、文物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指定的业务人员担任。
  二、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职能
  消防工作联席会采取会议议事制度,研究审议木垒县消防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安排部署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会期及议题由办公室提请召集人确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通知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列席。
  联席会议主要研究以下事项:
  1. 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推动政府和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加快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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