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表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苏司政〔2005〕11号)
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围绕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江苏”和“法治江苏”的工作目标,切实加强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监、依法治所工作,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推动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对徐州市司法局等15个先进集体、卢静等3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在加强全系统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方面作出更大的成绩。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以先进为榜样,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司法部关于加强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深刻认识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依照
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责,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二○○五年六月一日
附件: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集体(15个)
徐州市司法局
南京市司法局政策法规处
无锡市司法局新区分局
常州市司法局政策法规处
吴江市司法局
赣榆县司法局
淮安市楚州区司法局
大丰市司法局
扬州市司法局法制处
丹阳市司法局
靖江市司法局
沭阳县司法局
监狱管理局法制处
浦口监狱法制科
方强劳教所
先进个人(30名)
卢 静 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副局长
杨 杨 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张晓俪 无锡市司法局办公室科员
李浩兴 无锡市惠山区堰桥司法所所长
梁风强 徐州市云龙区司法局办公室(法制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