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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管理类别
依据的法律、 法规、规章
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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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管理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第30条
港澳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擅自在内地从事法律服务活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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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社会司法鉴定管理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32条
未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擅自设立司法鉴定机构或者擅自面向社会开展司法鉴定的,由登记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取缔;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兀”-”
15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33条
对于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设立登记的……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l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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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34条
司法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
(一)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二)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
(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议制度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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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第30条
司法鉴定人有违反本办法规定情形的,由执业证书颁发机关给予警告,同时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的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