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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畜牧水产办公室关于做好浦东新区水产养殖“十二五”规划布局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畜牧水产办公室关于做好浦东新区水产养殖“十二五”规划布局工作的通知


各镇经发办:

  为做好浦东新区水产养殖 “十二五”规划与新区总体规划有机衔接,根据上海市建设都市型渔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按照市政府下达本区水产养殖最低保有量的工作部署,计划调整浦东新区水产养殖“十二五”规划布局。
  围绕“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生态化”水产养殖发展要求,设想浦东新水产养殖划分为二个区域:一是本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域(43.68万亩)范围及五大农业基地建设内,列为适度养殖区域,将继续做好巩固提高的政策扶持和技术指导工作;二是其余区域及各镇列为禁止养殖范围作为过渡养殖区,将不享受政策扶持,逐步压缩养殖生产规模。
  为了有利于各镇做好水产养殖规划布局调整核实,掌握标准,特设置如下申报条件:
  一、必须符合各镇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农业发展布局;
  二、具有一定规模,养殖水域面积达到30亩以上;
  三、必须是专业从事养殖生产场,不包括园沟、宅河、河沟改造及绿化带的水域、滩涂、工厂化养殖场;
  四、养殖水域1公里内无污染源,水源充足、生态环境良好场;
  五、持有土地延包证及基本农田私自开挖的鱼塘,一律不予以登记。
  现将各镇区域内持有养殖证单位及年初普查30亩以上无养殖证规模化养殖单位名册反馈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审核工作,提出规划建议名单,请于8月31日前上报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联系人:陈平。联系电话:58594959。联系地址: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六团牌楼路386号,邮编201202。电子邮箱:zshijun@hotmail.com。
  特此通知

  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畜牧水产办公室
2011年8月22日

  附件
  浦东新区水产养殖“十二五”规划布局普查表

  项目

序号 

养殖场(户)

名称

地   址

持证

养殖面积(亩)

养殖品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规划布局

适度

过渡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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