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和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申报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向各镇、农业园区申报,各镇、农业园区汇总后以文件形式上报区农委,由区农委初审后,报区支农资金整合办公室。
2、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应提交以下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实施单位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项目实施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实施单位认证情况和具备的技术水平等证明材料(包括认证、专利、成果、专有技术资料和技术依托单位证明等),土地流转协议,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等。项目如涉及有关设施建设用地,应提供有关建设用地(临时用地)的批复或备案文件。
3、申报时间
2011年10月21日为支农资金整合项目申报截止日。逾期申报自动列入下年度计划。
九、其他事项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标准文本及有关分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本申报指南由区农委、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2
2012年浦东新区支农资金整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 目 名 称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
申 报 日 期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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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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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新建 ○扩建 ○改建 ○重建 ○迁建 ○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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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扶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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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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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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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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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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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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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及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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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
单位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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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项目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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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背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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