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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12年浦东新区支农资金整合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1、申报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和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申报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向各镇、农业园区申报,各镇、农业园区汇总后以文件形式上报区农委,由区农委初审后,报区支农资金整合办公室。
  2、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应提交以下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实施单位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项目实施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实施单位认证情况和具备的技术水平等证明材料(包括认证、专利、成果、专有技术资料和技术依托单位证明等),土地流转协议,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等。项目如涉及有关设施建设用地,应提供有关建设用地(临时用地)的批复或备案文件。
  3、申报时间
  2011年10月21日为支农资金整合项目申报截止日。逾期申报自动列入下年度计划。
  九、其他事项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标准文本及有关分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本申报指南由区农委、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2
  2012年浦东新区支农资金整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 目 名 称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
  申 报 日 期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属性

○新建 ○扩建 ○改建 ○重建 ○迁建 ○补贴

申请扶持金额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单位地址: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及账号:

项目实施

单位概要

 

 

⒈项目概要

  

⒉背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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