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二)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是否及时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是否及时答复、提供。
(四)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是否进行保密审查。
(五)对群众举报或投诉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处理或整改。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是否整改。
第二十八条 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评定。
对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部门,给予表彰;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条 对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违反信息公开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员和相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分别给予诫免谈话、通报批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一)不按时公布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不按时答复或依法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的。
(二)信息公开工作敷衍应付、不履行职责的。
(三)影响干扰或人为设置障碍,抵制信息公开工作的。
(四)拒不执行信息公开规定的。
(五)群众举报或投诉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经调查属实的。
(六)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
(七)弄虚作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八)其他违反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本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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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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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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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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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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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组织
| 单位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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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 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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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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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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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文号、文件名或其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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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
所需信息的提供方式(单选)
| □ 纸质 □电子邮件 □ 光盘 □ 其他
|
获取信息的方式(单选)
|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电子邮件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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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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