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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11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11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1〕109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自治县2011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自治县2011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巩固和发展平安畅通县创建成果,改善农村地区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创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从而推动我县经济建设快速、健康、持续的发展。结合我县“平安畅通县”创建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实施,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以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进一步深化落实 “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加强统筹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发展“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工作机制,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和保障落实,全面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立健全县级人民政府主导、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实现县、乡镇人民政府有专门机构、专职领导干部,行政村组织有专职人员,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二)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水平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网络覆盖全部乡镇和行政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化、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在农村地区得到广泛实施,群众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性和交通安全常识知晓率明显提高。

  (三)农村客运进一步发展。基本实现全县所有乡镇92%的建制村通班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违法载人现象明显减少,农民群众出行便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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