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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海中控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德令哈50兆瓦太阳能热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海中控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德令哈50兆瓦太阳能热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
(青发改能源[2011]2037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海中控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德令哈50兆瓦太阳能热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印发你们,请据此做好相关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青海中控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德令哈50兆瓦太阳能热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2011年9月28日,省发展改革委在西宁召开了青海中控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德令哈太阳能50兆瓦热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气象局、省水利厅、省电力公司,海西州经发委、能源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德令哈市经发局,青海中控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等单位的代表和邀请专家。会议听取了可研编制单位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介绍,进行了认真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概述
  选择塔式太阳能热发电系统形式,符合我国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及商业化进程,工程建设对促进塔式太阳能热发电关键技术突破具有积极意义。
  二、太阳能资源
  1、报告中气象参证站选择合理,基本气象资料分析与极端天气气候条件分析方法合适。
  2、柴达木盆地太阳能资源丰富,太阳能资源分析利用了一年的实测资料,全面细致,结论可靠。
  三、工程地质
  1、同意根据1/400万《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确定的场址区50年一遇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g,地震基本烈度为VII度,场址区属构造基本稳定区的评价结论。
  2、基本同意场址区工程地质条件及主要工程地质问题评价。
  3、基本同意场址区提出的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及承载力特性值。
  4、基本同意场址的稳定性及适应性评价意见。
  5、基本同意场址区地下水及地基土对混凝土及钢结构的腐蚀性评价。勘查深度内未发现地下水,地下水对基础影响较小,地基土对混凝土结构具有弱腐蚀、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有中等腐蚀。
  6、地基土具有盐渍土的特性,但不具有溶陷性和盐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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