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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海海泰煤业有限公司铁迈煤矿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

  根据本矿井所需防灭火注氮总量,选用1套QTD-300型碳分子筛地面固定式制氮机组和主管Φ76×4型无缝钢管及支管Φ57×4型无缝钢管。
  审查意见
  1、矿井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要求,沿用原有主立井、副斜井提升系统满足《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要求,满足矿井年生产能力要求。所选设备选型正确、参数基本合理,系统设置齐全。
  2、原有矿井副斜井、副暗斜井跑车防护装置满足矿井改扩建后轨道提升的防护任务,钢丝绳的安全系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矿井已有通风设备满足矿井通风要求。
  问题与建议
  1、建议说明在本次设计中利用的原设施设备和扩建改造内容。
  2、箕斗设计参数为立井单绳钢管道箕斗,载重3吨,质量为2300公斤,J系列质量为3171公斤,经校核3吨箕斗质量应大于2300公斤。建议补充箕斗型号,以核定所选箕斗质量是否正确,能否满足生产要求。
  3、校核通风设备FBCDZ-8-No20(B)型所配电机YBFe315L1-8型号,以确定正确的电机功率参数。
  七、地面设施
  (一)煤质
  井田内的含煤层岩系为中侏罗系窑街组下段,含煤岩组含煤2层,分别为上煤层和下煤层,煤层总厚度为0.5-23米,平均11 米左右,可采煤层厚度6-12米,其中上部煤层局部可采,下部煤层全区可采。井田下煤层属低灰-高灰、特低硫-低硫、中热值-高热值煤,焦油产率一般均大于7%,胶质层厚度平均为5.38,可用于动力燃料和工业炼油。
  (二)地面生产系统
  地面生产系统分主井、副井系统,原煤经主立井计量装载设备将煤给入箕斗,经由地面绞车提升至井口箕斗仓内,经仓下给煤机连续给入原煤带式输送机运至分级储煤场,原煤经带式输送机机头溜槽给入固定篦子进行±30毫米分级,-30毫米粒级物料经固定篦子下溜槽给入转载机带式输送机直接落地储存,+30毫米粒级物料经固定篦子前溜槽给入螺旋溜槽后落地储存。-30毫米粒级原煤经铲装机装汽车后外运至电厂作为发电用煤,+30毫米原煤经产装机装汽车后作民用煤就地销售。地面排矸系统承担矿井掘进矸石的处理任务,井下掘进矸石装入固定矿车由提升绞车提至副斜井地面车场,通过高位翻车机将矸石给入汽车外运至排矸场。副井担负矿井设备、材料的运输和矸石提升。
  审查意见
  本矿井工程属改扩建工程,利用原有地面生产系统布置,较为合理,同意地面生产系统布置方案。
  问题和建议
  1、对原有可利用机电设备、地面建筑等设施能否满足改扩建工程要求,缺少技术参数选择的定量描述,建议设计院补充。
  2、对原有可利用机电设备、地面建筑等设施部分,能否满足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建议业主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认证。
  (三)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
  工业场地占地面积7.5公顷,工业场地总平面的选择在充分考虑场地现状、地形及外部条件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原有建、构筑物。布置有主立井、生产系统、储煤系统及锅炉房等主要建筑物和副井系统、机修间、空压机房、空气加热室、材料库、变电所等辅助生产区,场前区设在场地东部,设有综合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矿山救护小队办公室、车库等行政福利设施。
  审查意见
  工业场地设施基本齐全,基本满足生产需要,同意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方案。
  (四)矿井供配电
  在原有矿井工业场地已有一座10千伏变电所,变电所已有一回10千伏电源线路,引自距本矿约10公里的青石嘴35千伏变电所。
  全矿用电设备装机总容量为4146.33千瓦,其中工作设备总容量2536.07千瓦,地面设一座35/10千伏变电所,变电所内仅有一台315千伏安变压器,井下设一座中央变电所和采区变电站。
  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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