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根据国家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制定的质量控制方案,统一的调查和质量控制方法,负责辖区内调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县疾控中心设立专人负责质量控制,并在自治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做好本县的质量控制工作。
1.统一方法
按照国家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为问卷调查、数据录入与分析等环节制定的统一质量控制方法进行质量控制。
2.统一标准
统一提供国家制定的调查表格,现场调查工作手册,规范检查方法。
3.统一培训
(1)编制统一的填写说明,对调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和考核。
(2)培训:自治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负责对全县各企业调查人员和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培训工作由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配合县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完成。
4.统一进度
各企业调查工作应按照全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办公室的进度,结合自治县实施方案安排统一实施。
5.定期督导检查
自治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定期对被调查企业的调查进展、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有关人员分组落实基本情况调查的现场指导工作,随时解决调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接受自治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对我县实施情况抽查及评价。
(二)现场调查的质量控制
1.编制统一的填写说明,对调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2.对现场调查表进行抽样核查。
3.自治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在基本情况调查时,应到现场对企业调查员进行现场指导。自治区抽查不少于1%,昌吉州抽查不少于3%。同时将结果记录在调查表的质量控制检查结果记录表上。分析漏项率、逻辑错误率、填写不清率。
(三)数据录入质量控制
1.编制统一的录入程序,对所有变量的合理取值及逻辑跳项进行有效控制。
2.数据录入以调查县为单位。调查表采用双录入,按照统一方法进行数据清理,录入工作由县疾控中心完成,录入结束之后上报昌吉州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
五、项目执行时间
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时间从2011年8月10日起,8月31日结束。
(一)制定自治县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