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区民政部门认真参照组织实施,尽快启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如暂不具备评估工作条件的区,可以申请参加市民政局组织的评估,评估经费由各区自行解决。
附件: 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
( 本)
社会组织名称
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申报日期
深圳市民政局
填 报 说 明
一、申请参评的社会组织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确保准确无误,如发现虚假内容,即取消参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评估申请表可以打印,也可以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签字笔填写,严禁使用纯蓝墨水、红墨水、铅笔、圆珠笔填写;
三、填写内容应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四、栏内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五、评估申请表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六、需要报送的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后,作为附件与评估申请表一同报送。
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社会组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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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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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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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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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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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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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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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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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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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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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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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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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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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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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
(指导)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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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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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
有无参加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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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度
年检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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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
有无参加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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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度
年检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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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是否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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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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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正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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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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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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