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本表根据当年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情况逐一填写。
2、“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业务范围划分方案>的通知》(办函〔2003〕217号)的规定填写。行业类别包括:农业、林牧渔业、水利(水库、调水、引水、自来水、水电)、火电、纺织、皮革、造纸、石化、冶金、医药、采掘、建材、木材、食品、机械、核技术应用、建筑业、商饮业、服务业。
3、“取水用途”一栏填写“生活”、“工业”、“自来水”、“农业”、“水力发电”、“其他”;可同时填写多项,各项之间用“;”分隔。
4、“取水地点”填写建设项目取水口所在地的具体位置(地址填至街道/村),“水源名称”填写河流、湖泊、水库等具体名称或地下水。“所属水功能区”填写经批准的水功能区(包括地下水)名称。利用多种水源的,应分别填写不同水源的取水地点,中间用“;”隔开。
5、“非常规水源类型”一栏填“再生水(中水)”、“矿坑水”、“矿井疏干水”、“微咸水”、“苦咸水”、“咸淡水”、“海水淡化”。利用多种水源的,中间用“;”隔开。
6、“退(排)水量”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中的退(排)水量填写。
7、“退(排)水去向”按“入河湖库”、“入海”、“入污水管网”或“其他”内容填写。
8、“批复时间”填写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批复的日期(年月日)及文号。
附件3:
建设项目2010年度取水情况表
填表单位: 填表人及日期: 联系电话:
(公章)
序号
| 取水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取水地点
| 河道外用水取水户
| 河道内用
水取水户
|
取水量
(按水源分类)(万m3)
| 取水量
(按用途分类(万m3)
| 取水量
(万m3)
|
地址
| 水源
名称
| 所属水
功能区
| 所属水资
源二级区
| 地表水
| 地下水
|
| 其他
| 合计
| 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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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
自备水
| 工业
自备水
|
| 农业
| 其他
| 合计
| 水力
发电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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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地热水
| 矿泉水
| 其中:
生活
| 其中:
直流火核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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