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认真开展学习培训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全体干部集中学习,新进干部强化学习的学习机制。10月1日
《规定》实施前,委党组中心组完成一次专题学习,或以委办公会议形式完成一次集中学习;8月中旬,邀请省政府法制办有关专家集中开展对全委的学习讲座。同时,将
《规定》的内容纳入年度新进公务员培训的法制学习教学内容和计划。
二、切实加强公共服务
3、大力推进公共服务。按照省委省政府下发的《湖南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和
《规定》,加大资金投入,争取国家支持,促进民生工程,推进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公用事业等公共服务项目的建设,推进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4、加强为民办实事工作。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医疗体制改革步伐,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优先满足公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三、大力改进管理服务
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严格执行省政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决定,进一步控制、减少、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不得继续或者变相实施已经取消或者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积极创新行政审批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6、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在梳理《湖南省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告知制、首问责任制、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等制度,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省发改委《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加强执法管理,坚持执证上岗,非执法人员不得行使执法工作。适时调整省发改委《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一步严格执法标准,切实加强行政效能建设。
7、做好经济调节服务。按照合法、合理的原则,坚持“四化两型”的发展目标,通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规划、推动“两型”社会建设、调控投资、设立产业引导资金、组织调度生产要素、建立经济发展服务平台、扶持西部开发建设、发布经济信息等方式切实做好经济调节服务工作,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